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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保证工程质量,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公路建
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 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
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 是指经依法审批、 核准或者备案
的公路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等建设项目。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质量, 是指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 法规、
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工程的
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