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学风建设工作,弘扬优良的学
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
务实的学术氛围,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
设的实施意见》(教技〔 2011〕1号)和省教育厅《加强和改进黑龙
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黑教科〔 2012〕8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
是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学风建
设主要包括发扬科学精神、端正学术行为、坚守科学伦理、遵守科学
规范等重要内容。
第三条 学风建设坚持应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标本
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和学风
建设工作体系,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