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一、《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 (以下简称
本估表),是依据《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并结合我
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其中包括土建分册、暖通分册、电气及电梯
分册。
二、本估价表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 (不包括古建筑) 和附属设备的修
缮工程,以及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抗震加固工程。 不适用于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估价表为了使用方便, 按着一定的计量单位以分项工程表示了
人工、材料和部分机械用量的消耗标准及相应价格。本估价表是
确定房屋修缮工程造价和编制房屋修缮工程招投标文件、 确定标
底的依据,亦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的基础。
四、本估价表的人工日工资标准是按黑建经字 (1999)第 8号文件规
定记取的,定额人工单价为 22.88元 /工日;材料单价是依据 2000
年《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并以有关省市的现行建
筑材料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