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及压力容器重大爆炸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默勒分公司下设两个矿井(二、三矿)共有大
小不等的燃煤锅炉 5台,总容量合计为 34 吨 /小时。
第二条 应急救援的目的:提高锅炉爆炸事故应急抢险
救援的综合处置能力,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默勒分公司二、三矿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
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影响公司正常的安全
生产活动事件 。
第四条 应急救援应遵循以下原则:
1、总的原则是: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救死扶伤,保
护环境,控制事故险情恶化。
2、为了保证在现场已有条件下有效控制一级突发事故
蔓延恶化,在未得总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之前,现场职务
最高的领导可以立即采取应急行动,避免或减少损失,现场
应急行动要执行下列临时处置原则:
(1) 疏散无关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 组织现场力量,控制事态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