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龙岗区零星工程施工安全监督
管理技术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龙岗区零星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深
龙安 [2017]19 号)要求,我局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用于指导 各街道、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零
星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适用于《龙岗区零星工程安全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零星工程。
第三条 本指引对各类别零星工程中存在的常见共性施工
安全技术问题提出安全监督管理指引。
第二章 责任主体施工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行为的主要监督内
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行为监督
1、是否将工程施工活动委托给非企业组织 (如个人、 包工
头等)和不具备相应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2、是否按规定办理开工登记备案手续。
3、是否按要求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4、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 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