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建设部门可给予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近日,江苏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对江苏省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再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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