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2004年8月30日,c县城管大队经群众举报查实,在规划区内一偏僻处,梁某于2003年8月在先后取得c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梁某个人建综合楼基本建设计划的通知》(同意该工程项目总投资40万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C县人民政府《关于向梁某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同意265.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给梁某作综合用地)后,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