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11月1日,国务院召开了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三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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