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年~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18个单位共同对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JGJ/T16—92(以下简称《民规》)进行了全面修订,《民规》修订后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为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6-2008,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形式发布,并将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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