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不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建材市场经销企业非法经营无产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的“三无”节能材料和产品,建筑工程违规购买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这些行为严重扰乱、违反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正常的生产秩序、流通秩序和使用程序,也给建筑工程质量特别是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带来严重影响。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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