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应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建标[2014]117号)、《T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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