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强化监管的原则,市建委决定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市和区县建委两级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备案、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实行市和区县建委两级管理。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