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安监总管一字[2005]67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非煤矿矿山及石油、冶金、有色、建材等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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