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统计局、计委(计经委)、经委、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固定资产新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情况,1991年,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建设部、建设银行联合下发了统固字(1991)34号文件,对新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的统计登记制度作出了具体要求。但从实际执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