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扎实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作,促进示范建设县(市、区)的新农村建设,加快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在全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整体推进示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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