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各级检测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介入,给建设工程监管增加了新的课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单位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专业监理单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工程专业性质将监督管理权限委托给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其职责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参建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根据多年工作经验,认为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存在以下监管盲区,现列举如下,供同志们在工作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