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监[2015]952号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发挥环保电价政策的激励作用,切实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大气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保电价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组织实施此次全国环保电价专项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按照属地和职能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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