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2005年第四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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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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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宁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宁德市2005年第四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宁政[2005]文3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宁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7.4037公顷(耕地29.18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马山村集体所有旱地1.4214公顷、林地0.346公顷,汤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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