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宁政发[2008]1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规范我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现将《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