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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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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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你们《关于批复〈山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的请示》(鲁发改农经[2016D8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省政府原则同意《山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负责印发并牵头组织实施。要通过实施《规划》,加快形成以水资源节约为前提,水系连通、雨洪利用为重点,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为支撑,集跨流域调水大动脉、防洪调度大通道、生态保护大格局于一体的省级现代“T型”骨干水网,着力提高水资源保障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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