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推进“营改增”的进程愈演愈烈,销售不动产纳入实施范围也是势在必行的。如果针对企业自营建造的不动产进行出售征收增值税而非营业税,那么就涉及到税率的选定、建造固定资产时所缴纳的进项税能否抵扣等问题。这些问题进而影响到的不动产自营建造期间关于进项税的处理。因此本文在“营改增”的大环境下,结合文献,探讨不动产出售关于应交税费的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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