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评价。目前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依据的导则有《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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