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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年5月份,某制衣有限公司
,准备投资6OO万元兴建一幢办公
兼生产大楼。该公司按规定公开招标,
并授权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
人 招标公告发布后,共有6家建筑单
位参加投标,报送标书,其中一家建筑
工程总公司报价为480万元 (包工包
料J。在公开开标、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的程序中.其他 5家建筑单位对这家
建筑工程总公司报送480万元的标价
提出异议,一致认为该报价低于成本
价,属于以亏本的报价排挤其他竞争
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评标委员会
经过认真评审,确认建筑工程总公司
的投标价格低于成本,违反了《招标投
标法》第 33条规定,决定否决其投标,
另行确定中标人。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