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将公示工程招投标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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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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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本刊讯]日前,山东省济宁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济宁市将建立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进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济宁市建委会同监察局、招监办建立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考评小组,负责评标专家的定期考核。同时,将在济宁市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纳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介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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