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政报 /2007 年第 8 期 9
政府信息公开是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基础。各部
门、各地区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前提下 , 要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
地方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推进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 , 充分利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
用记录 , 改善地方信用环境 , 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
费。具备条件的地区 , 可以本着节约高效、量力而行
的原则 , 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途
径。
在严格监管、完善制度、维护信息安全的前提
下 , 循序渐进、稳步适度地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 引进
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关于
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的原则 , 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
设、信用服务中涉及信息保护要求高的领域不予开
放。
六、完善法律法规 , 加强组织领导
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体系 , 是信用行业健
康发展的保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