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摘录
(施工起重机械等建设机械相关部分)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25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
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I,并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26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
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
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
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
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