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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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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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近日,工信部通过并公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并对短信息服务规范、商业短信息管理、用户投诉和举报等作出相应规定。规定提出,经营短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短信息服务需向用户收费的,事先明确告知用户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收费方式和退订方式等。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短信息,应当将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一并发送,不得发送含有虚假、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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