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2007]38号各区县教委、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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