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沪府办发〔2015〕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实施.上海市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本市政府部门企业信息公示和管理,改进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守法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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