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关于整顿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 〔2005〕76 号
各产煤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国土资源厅、煤炭工业局、工商
局、公安厅、监察厅、环保局、电力公司等部门制订的《关于整顿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八日
关于整顿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
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
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 号) 要求,
现结合我省煤矿实际, 特制定整顿关闭不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 (以下简称
“整顿关闭”) 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