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查清全省土地资源状况,有效监测各类土地利用动态变化,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数据,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以下简称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土地更新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是在20年前完成的。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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