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
云政发〔2007〕141 号
各州、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 ,省直各委、办、
厅、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切实做好节
能减排工作 ,确保实现我省“十一五”期间节能
减排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
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和《国务
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
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
迫性 ,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是建设资源
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 ;是推进经
济结构调整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 ;是
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维护全省各族人民长远利
益的必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