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5]5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2月10日北京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作,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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