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重新修订后的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在预算管理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并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方向。新预算法在总要求中明确指出应当“树立完善完整全面、面向群众的预算体系,确保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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