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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