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1]15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海南省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工作方案根据2011年6月8日海南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按照建设绿色照明示范省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全省公共机构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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