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文[2007]120号二○○七年七月三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李柳身不再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消防等方面的工作,不再代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消防支队,不再联系市检察院、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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