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1日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有新规:凡是项目概算有超过投资估算10%以上.超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其他超过投资估算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重新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这是该省出台的《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据悉,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纳入政府规章,这在浙江还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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