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r\n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