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各预算单位:为加强省本级财政收支管理,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我厅制定了《山西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并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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