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案件一旦引起诉讼,由于当事人的争议较大,法院通常会通过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论作为依据予以判决。在操作实践中,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存在着不少误区,鉴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作者站在一个鉴定人员的立场提出的六个原则值得引起有关各方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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