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最低价中标"是在招投标中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但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变更,同样会出现"质量腐败"、"变更腐败";交通部和建设部在审批收费、通信、监控施工企业资质时,应根据整个市场规模,在保证适度竞争的前提下,实行施工企业的总量控制,避免过度的恶性竞争;除了过度竞争的原因外,低价竞争与我们政府和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曲解"最低评标价"的本质意义,片面地强调"最低价中标"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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