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信息 2009 年 第 17 期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0.前言
在当今建筑市场中,投标人为获得超 额 利 润,往 往 利 用“低 价 中
标,高价结算”的原则,而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若招标人不及时防范,
必将对业主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不平衡报价是指在一个工程项
目投标的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
不提高总报价、又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1.不平衡报价产生原因及表现形式
1.1 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原因 目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为单价合同,
项目的进度付款和结算均按照已完成工作的工程量和相应所报单价,
采用验工计价的方式进行。 承包商为了利益最大化,完全可以利用这
种计价方式回避常规的平衡报价,追求不平衡报价,这就为不平衡报
价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追求的是工程造价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