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卫生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等3个配套规范。办法和规范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本文介绍了管理办法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起草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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