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因为具有价值大、不易移动、隐匿、毁损等优点,时常成为律师代理财产保全案件的首选对象。但建筑物在现实中有各种纷繁复杂的表现,有的未取得权利证书,有的属于违章建筑物,等等。律师在代理当事人对建筑物申请诉讼保全时,要研究对什么样的建筑物能够申请保全,以确保申请被法院采纳,并避免申请错误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同时,又要认真研讨财产保全担保制度的立法缺陷,当遇到当事人无力提供担保或不能提供足额担保时,向法院阐明充足的理由,使当事人得到司法救济,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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