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广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开发商”)开发一商住大厦,该大厦原设计和规划批准建地上48层,地下3层,后来其自行加高2层,共53层,建筑面积11.8万m~2。该大厦于1993年7月开工,1997年主体结构封顶后基本上处于停工状态。开发商在未办理任何工程验收手续的情况下,于1999年6月将负一、首层和二层共3层作简单装修后,开办成电脑城,出租给经营电脑的商户,实际上已交付使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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