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完成后 , 评审机构将评审结
果提交相应的住宅性能认定机构
进行认定。
住宅性能评定原则上以单栋
住宅为对象 , 也可以单套住宅或
住区为对象进行评定。
4 住宅性能评定对防水的要求
防水工程作为 6 项住宅耐久
性项 目 中 的 一 项 , GB/T 50362—
2005《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给
予了明确的规定。标准在“总则”
中指出 , 住宅性能评定除应符合
本标准外 ,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因此, 屋面和地下
防 水 工 程 的 4 本 国 家 标 准 GB
50207—2002、GB 50345—2004、
GB 50208—2002、GB 50108—
2001 是该标准中有关防水工程评
定内容的技术依据。
根据标准 , 防水工程的评定
包括防水设计、防水材料、防潮与
防渗漏措施工、防水工程质量和
外 观 质 量 5 个 分 项 , 满 分 为 2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