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去年在市区租赁了一套单元房。为了生活方便,我将房屋进行了装修、但未告诉房主张某。前不久,租赁期满,准备搬出。请问,对我装修投入的费用能要求房主承担吗?高伟高伟同志:本案涉及添附财产所有权归属的法律问题。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合并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具有新实质的物。由于要恢复原状已不可能或经济上不合理,故要根据事实情况,对所有权重新界定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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