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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萃
国家重点帮扶
三类妇女就业
为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工作,全国妇联日
前会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
和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对年龄偏大(#$ 周岁以上)、
职业技能偏低、家庭生活困难(低保对象)的三类特困妇
女群体开展专项就业服务。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劳动
保障专门人员要定期走访这些家庭,为他们提供更为便捷
的就业信息、职业介绍服务,优先向他们提供社区服务就
业岗位。对其中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妇女,要通过开发公
益性岗位等办法,创造就业机会,提供托底安置,并进行
跟踪服务。今后,妇联将通过加强政策研究,强化教育培
训, 完善 就业 服务 和打 造家 政服 务品 牌等 方式 ,力 争在
“十五”期间实现三个 %$$ 万的目标。即:培训 %$$ 万下
岗失业妇女;为 %$$ 万下岗失业妇女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多渠道帮助 %$$ 万下岗妇女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