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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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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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现代生活服务业等全面实施营改增,从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价外税,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11%,征收率3%,连续12个月不含税营业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本单位无疑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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